安全受威胁的是中国,不是美国
2012-10-12 17: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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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受威胁的是中国,不是美国

 

1、美国国会报告根据谣言和猜测,以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理由,建议美国政府和企业将华为和中兴两家中国企业拒之门外。您对此怎么看?
所谓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这完全是美国国会报告无中生有、强加在华为和中兴头上的。人们很清楚,这实际上是因为华为、中兴的产品性价比高,如果听任自由竞争的话,那么它们将会迅速夸大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人们还记得,前些年当华为刚崛起时,思科曾诉讼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但结果未能得逞。这样看来,现在转为攻击华为中兴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也就不足为奇了。无论是攻击侵犯知识产权也好,还是攻击对安全构成威胁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维护美国企业的利益,维护美国国家的利益。

这一事件使人们更清楚地看到,美国经常在采用双重标准:它可以自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但对别国却动辄扣上“违反自由贸易”、“违反WTO”的帽子。

 

2、对中国来说,美国的信息技术企业,如微软、英特尔、IBM和思科等,在华开展业务多年,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中国政府机构也大量采购其产品,这会不会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华为和中兴已经声明它们的产品没有后门,不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美国仍不认可,还要FBI深入调查,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贸易保护主义制造借口,另一方面倒也表明,至少美国政府认为,信息技术、信息产品是与信息安全密切相关的。

实际上,信息安全主要地是与信息核心技术相关,而不是与产品在哪里组装出来相关。例如2006年的“联想门”事件,美国也曾以安全为由,不许涉密部门采购联想PC。不过那时的反应没有这次那么大,美国还没有把联想告到国会,还没有叫FBI进行调查。我们当时就指出,联想PC的软件和芯片等核心技术都是美国的,没有任何理由说联想PC会威胁美国安全。对于用美国核心技术组装的联想PC尚且如此,对于华为中兴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美国当然更不能容忍它们扩大在美国的市场份额了。

现在的情况是,美国企业掌握了信息领域的主要核心技术,同时,美国企业占据了中国信息领域市场的重要份额。如果按照美国的逻辑,那么美国企业对中国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应该比华为中兴对美国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大得多了。例如,华为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仅占其总销售额的1%,而思科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要占其总销售额的16%。再如中国的PC市场完全被微软和英特尔的技术所垄断等等。由此看来,如果要担心国家安全受威胁的话,首先应该是中国,而不应该是美国。

3、在这些美国信息企业背后,美国政府(比如中情局)是否直接或间接插手其中?
我们历来主张,为了保障信息主权,信息安全,应当采用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我国提了几十年,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近来很多地方提安全可控,原则上和自主可控没有差别。在操作层面上,可控是保障信息主权、信息安全的必要条件,也是可以实际做到的,安全则更是一个奋斗目标,是需要长期持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在这个意义上,安全可控比自主可控的要求更高。但不管是自主可控还是安全可控,都需要可控,又因为现在信息领域的软件或硬件都发展得非常复杂,例如达到了数千万行源代码或数亿个晶体管的规模,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如果不是自己研发的,实际上一定是不可控的。所以说“自主可控”或“可控”没有实质的差别。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自主可控”或“可控”是保障信息主权、信息安全的前提和可以切实做到的要求。

至于具体说美国企业提供的核心技术及其相应产品和服务有无“后门”,有无某些机构插手?这当然不能轻易地下结论,简单地说是或否都不是负责的态度。但说它们的技术和产品不可控,则是没有疑义的,2008年的“黑屏”事件就使中国用户尝到了不可控的滋味。

 

4、针对美国国会的举措,中国政府与中国企业应该如何来应对?

如上所述,为了保障我国的信息主权,信息安全,我们应当坚持自主创新,发展自主核心技术。我国重要信息系统应当尽可能地采用“自主可控”或“可控”的软硬件和服务。

可惜目前我国信息领域主要核心技术被美国企业所控制,重要信息系统大量采用它们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我们当然不主张搞贸易保护,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世界上并没有理想的、纯粹的自由贸易。只要还存在着国家主权,这种主权也会反映在信息领域,体现为信息主权、信息安全。因此,要在大力发展自主核心技术的同时,更要大力推广应用本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要学习发达国家对自己市场的保护意识和相应举措,要知道如果丧失市场的支持,本国企业和它们的技术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如果说,这次华为中兴事件还有什么积极意义的话,那么,也许它能加强我们的信息主权、信息安全意识,能使我们更加重视以内需市场支持本国企业的发展,而不是一概地将市场资源无条件地贡献给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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