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软件产业
2002-08-23 0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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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不是传统产业
软件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至今还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人们对它的特殊性也是逐渐认识的。首先,软件就是知识的结晶,对于软件产业,是否有自主技术,是否有知识产权,这些问题比传统产业重要得多。其次,软件产品只有开发成本,没有生产成本,即零边际成本,类似于通信、电力等行业(当耗资巨大的通信网或电力网建成后,增加一个用户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这是所谓“自然垄断性产业”的共同特征。此外,软件有平台依赖性,在软件中操作系统有特殊地位,它是其他软件运行的平台,一旦某个平台形成了垄断,用户就很难转移到别的平台上去,这使软件产业的垄断性比通信、电力等行业更为严重。既然软件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发展软件产业也不能采用发展传统产业的方式。
主权大国必须有自主软件产业
在现在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软件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和综合国力,因此作为一个主权大国就必须建立基于自主技术的、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否则就不成其为主权大国。作为世界头号软件大国的美国,软件的本国提供率达到97%,中国大概只有1/3左右。我们应当尽量提高自主软件的比率,特别是在有关信息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应用方面。所谓自主软件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或不受外国公司控制的软件(包括开放源码的自由软件),而且为了保障信息安全,从最底层的操作系统直到上层的应用,应该都有自主软件可供选择。为此,应逐步建立一个自主、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显然,软件产业的平台依赖性意味着,这种自主软件产业必须构建在自主的操作系统之上。
目前我国的软件产业自主程度很低,尤其是在桌面计算机领域,操作系统、办公套件等主要软件基本上被微软所垄断,中国的软件业在竞争中完全处于劣势。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必须打破微软的垄断,形成能够和Windows竞争的自主操作系统平台,这样才能限制微软的垄断利润,摆脱它的控制,使任何中国软件公司和外国公司,无论是做那个平台上的软件和服务,都能参予公平竞争。
为了发展自主操作系统,近期在服务器和桌面领域,我们可以基于开放源码的Linux,至于在嵌入式领域,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如Hoppen、桑夏等等)可以选用。最近863计划支持的、科泰世纪公司的“和欣”操作系统以其先进的架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假以时日,中国自主的操作系统一定会发展起来,使中国软件产业可以构建在自主的、可信赖的平台上。谁想在操作系统方面依赖“国际分工”,依赖与外国公司的合作,放弃发展自主操作系统,就等于放弃软件产业的利润、自主权和信息安全。
中国可以不做操作系统吗?
最近披露的、微软高价聘请麦肯锡写的《中国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为中国提出了许多“远景目标”、“发展阶段”和“举措”等等,但就是不要中国做操作系统。按照报告的“发展战略”,在操作系统方面中国采用Windows就可以了,做操作系统不是中国人的事,最多是做Windows一个安全模块的“本地化”而已。
《报告》的宗旨和微软CEO鲍尔默先生所提出的《技术生态系统》是一致的。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微软在上游,掌握Windows等平台软件,中国软件产业在下游,为Windows开发应用软件,或者为微软做“软件出口”,看起来是互惠互利、各得其所。但情况真是这样的吗?统计表明,2001年全球PC软件前100家公司的收入总和为318亿美元,其中微软占69%(218亿美元),其他99家加起来也只有31%!这就是上游软件和下游软件的差别。何况,这不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软件依赖于平台,下游软件被上游软件所控制,今后中国软件产业将无法自主。前几年网景公司浏览器失败的经验还表明,如果微软想打败任何一家做Windows应用软件的公司只是举手之劳。例如今天,微软是买了汉王的手写汉字识别技术,但如果有一天微软不想要汉王了,它在操作系统上捆绑了另一家的技术,那汉王也就完了。所以这样的《生态系统》是一个受微软控制的系统,和中国所需的自主的软件产业没有丝毫共同之处。
Web服务和操作系统
《报告》提出,XML将是中国软件产业的机会,这是有道理的。人们普遍认为,基于XML、SOAP、UDDI等工业标准的Web服务将是今后软件的方向,中国软件业应当重视,但这不是可以不管操作系统了。历史有惊人的相似性,当网景公司的浏览器盛行时,有人认为,浏览器将掩盖操作系统并取代操作系统的地位,但后来微软将浏览器集成到操作系统中,仍旧维护了操作系统的地位。今天,虽然Web服务似乎也将掩盖操作系统并取代操作系统的地位,但我们可以发现,微软的Web服务解决方案即.Net,仍在尽可能地强调Windows平台的作用,在桌面领域,微软完全可能将.Net集成到操作系统中。所以我们决不能因为要抓XML、Web服务了,就象《报告》所说的那样,可以不做自主操作系统了。
微软的免费午餐
美国一些大公司如摩托罗拉、IBM、Intel等等历来在中国有很大的投入。例如摩托罗拉计划到2005年在中国总共投资100亿元,它投资的半导体厂、开发中心、研究院等等是有目共睹的。相比之下,过去微软在中国很少投入,因此当微软突然宣布在中国投资62亿元时,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虽然这62亿元还只是在纸面上,微软已经在舆论上压倒了其他的大公司。
人们有点担心,这62亿元是否将包括它赠给某个部门使用多少套Windows或者Office软件的这类方式呢?因为软件是零边际成本,如果微软可以用它自己的产品来“投资”,那么这样做既不化钱又能占市场,可谓一举两得。这种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不久前,美国法院曾判决微软拿出1亿美元来资助学校,以此作为撤销对微软的一百多项私人诉讼的条件。这本来是为教育做好事,但当发现这些钱是用来购买微软的软件、帮助微软扩展教育市场时,那些传统依靠教育市场的公司(Apple等)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全面认识印度的“软件出口”
《报告》提出和微软合作发展“软件出口”,这是迎合近来中国软件界的潮流,印度的“软件出口”似乎成了中国软件产业的主要目标。
在肯定印度软件产业成绩的前提下,我们不能不看到这种“软件出口”的局限性。据统计,2001年在全球软件产业总额中,印度只占1.6%,与第一位的美国(占42%)相差极大,也远不及欧盟和日本。印度的“软件出口”,主要是为美国软件公司进行加工,而加工者一般不拥有最终的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因此这种“软件出口”主要地不是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出口而是软件劳务出口。由于软件没有生产环节,印度的软件工厂做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而是为美国公司做软件开发中的部分工作,是一种“软件代工业”。印度宣称美国客户购买的软件产品中有60%是印度制造的,但同时有资料说,美国软件的本国提供率是97%,比较这两个数据表明,虽然美国用的软件大量地利用了印度代工,但绝大多数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仍属于美国公司。另外,印度软件代工业由于主要依赖美国,“9·11”事件以后,其外加工订单锐减,劳务费也从45美元/小时下降到8美元/小时,整个产业受到了很大影响。如果拿韩国和印度相比,前者主要做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后者主要做软件劳务出口,前者的人均产值达到了后者的7倍。
当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中国软体企业是应该发展外包加工的,但中国软件企业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国内市场。现在的中国国内市场已经和国际市场接轨,比如微软的Windows、Office等等软件,它们的中文版和英文版除了语种不同以外没有什么差别。如果说一个软件在中国都竞争不过外国软件,它怎么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呢?同样,如果一个软件,尤其是通用软,在中国能够打败外国软件,那么它往往也能够出口到外国去(通常改变语种只需做很少的工作),那种出口就不是软件劳务出口而是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出口。

“印度模式”还是“中国模式”
显然,印度的“软件出口”模式不能成为中国软件产业的模式。客观上,中国与印度国情不同,我们即使想模仿印度模式也模仿不了。由于印度的母语是英语,在语言方面有固有的优势,它已有软件工程管理的丰富经验,训练有素的软件队伍,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和较高的客户信誉,中国要想在短期内,在软件代工方面赶上印度是不现实的。2001年软件代工只占中国软件产业的6%,近几年内,它都不会成为中国软件产业的主流。主观上,中国可以采取内需拉动、整机带动的方针,利用中国巨大的内需市场,支撑自主软件产业的发展,形成中国软件产业自己的发展模式。中国在2000年信息产业产值已经超过1万亿人民币,是印度的10倍,这是印度没有的条件。印度正是由于内需市场很小,不足以支持自己的软件体系,不得不采取代工模式。

近年来Internet的发展,软件向Web服务的方向发展,传统的软件体系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开放源码运动的兴起、Linux的迅速推广,又为打破Windows的垄断、发展自主操作系统创造了条件,这些情况都有利于我国建立新的软件体系。再加上我国的软件产业已有了一定的基础,软件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海外归国学者也纷纷回国创业,增强了软件科技力量。中国现在的软件产业环境已大大改善,18号文件的出台,软件园、软件学院大批涌现,知识产权保护改善等等。所有这些,都使我国具备了建立一个自主、完整的软件体系的条件。
企业无力反对Windows的垄断
许多企业基于自身的利益,不大可能去反对Windows的垄断。要知道微软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零售价约为100美元,而年销售量一、二百万台的大PC公司捆绑Windows XP的价格约为35美元,年销售量一、二十万台的小PC公司捆绑Windows XP的价格约为60美元,所以一个PC公司通过捆绑Windows XP每台PC可以从微软得利的折扣是40-65美元。在今天PC利润非常低的情况下,这已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当然,它们也要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例如必须放弃捆绑Linux。虽然微软对于PC厂商的这类限制条件曾被美国司法部作为状告微软垄断的证据,因而美国的PC厂商现在大概不致于再受到这类束缚,可是在中国,由于没有反垄断法,因此中国的PC厂商仍可能受到这类束缚。再举一个例子。1993年中国四家最大的PC厂商(联想、长城、浪潮、东海)联合向微软买10万份DOS操作系统的价格是10美元/每份,约占当时PC价格的1%。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的PC厂商向微软买10万份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价格变成了60美元/每份,约占现在PC价格的10%!在这十年里PC的硬件功能增强了近百倍,价格仍旧下降;而微软的操作系统功能并没有硬件提高得快,价格反而上涨了6倍。这些年来PC厂商愈来愈陷于为微软打工的境地,但由于微软垄断了桌面操作系统,他们别无选择,更无力反对微软的垄断。所以在中国,反对Windows垄断的责任应该落在中国政府的肩上,正象在美国,反对Windows垄断的诉讼是由司法部发起的一样。
微软与美国政府
有人把与微软的关系当成是与美国的关系,这是没有道理的。要知道正是美国司法部和18个州政府联合把微软告上法庭的,目前虽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对微软实行了某些制裁,但有9个州政府直到现在还不肯罢休。作为美国最亲密的盟友——欧盟,也遥相呼应,跟着状告微软,至今还没有对微软作出最后的裁决。相比起来,中国对微软反而是太宽容了。
尽管微软对美国有很大的贡献,但毕竟受到微软垄断损害的公司更多,因此在美国,反对微软垄断的人超过支持微软垄断的人。如果中国也不让微软垄断,应该能得到除微软外的美国大多数公司和大多数人的支持。
软件领域的“合纵”与“连横”
中国软件产业是需要国际合作的。据估计,目前我国软件产品的自给率只有1/3左右,我们当然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必须采用许多外国软件产品和服务。当前,在Web服务方面,几乎所有大公司都加入了Web服务互操作组织(WS-I),在共同制订Web服务的工业标准。另一方面,在实现Web服务的重要技术方面,究竟是支持Linux还是反对Linux,究竟是采用Java还是采用C#,却形成了对立的两大“阵营”,即以IBM、Sun、Oracle等等大公司为一方,以微软为另一方,进行着激烈的竞争。
上述这二方都有足够的实力为我国的信息化提供各种解决方案,作为个别的企业、单位,只要能满足需求,性价比合理,可以采用任何一方的解决方案。而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制订相应的政策,规范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当政府部门进行采购时,它是作为一个消费者,这时它有权采购它认为合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从长远利益考虑,应优先采购国产软件,在需要采购外国产品时,也应尽量不影响自主软件产业的发展,避免过分依赖某家公司,避免形成或加强垄断。
开放源码没有可行的商业模式吗?
推广Linux的一个重大进展是今年初,北京市政府采购通过招标选择了Linux平台。对此,微软表示了强烈反对,宣称开放源码软件采用的GPL许可证会使它变成一种“病毒性”软件,谁只要采用了开放源码软件,它有关的所有软件也都会变成开放源码软件,从而使公司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微软宣称,开放源码没有可行的商业模式。
事实上,随着开放源码软件被工业界所接受,开放源码软件的商业模式问题已经在实践中逐渐得到解决。首先,和开放源码有关的软件并不一定都会变成开放源码,因为开放源码软件的许可证不仅有GPL,还有约束较少的LGPL、BSD等;而且,即使采用了GPL许可证软件,只要你的软件和GPL许可证软件是分离的,它仍可以是私有软件。现在,美国许多大公司都已将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转移到Linux平台上来,这些大公司并没有因此丧失它们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事实证明,GPL许可证软件是可以和其他许可证软件、和私有软件共存的。另外,即使是GPL许可证软件,公司也可以通过销售尤其是通过服务嬴利。奇怪的是,当微软在推行.Net时,它宣传“软件就是服务”;而当微软在反对开放源码时,它又宣传软件的服务无利可图了。
推广Linux的旗帜要更鲜明

从目前情况来看,对于Linux的重视和推广程度,中国不如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包括德国、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韩国、秘鲁等发展中国家),甚至也不如美国的某些政府部门。这些国家之所以采纳Linux,除了经济方面和产业自主方面的考虑以外,更重要的是关于安全性的考虑:一、保证国家安全。为此,软件的源代码必须开放,以便国家和公众可以对它进行审查。二、保证信息能被自由访问。为此,数据的编码必须使用标准的、开放的格式,从而能创建兼容的软件,保证自由的访问。三、保证公共数据的持续性,为此,软件的使用和维护不能被某家公司所垄断和控制。

总之,他们认为,私有软件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不适于在公共服务部门使用。同时,他们推广Linux还为了防止对单一系统的依赖,保证在某个系统遭到黑客袭击而崩溃时,其他系统还可以照常运转。最近秘鲁正在通过立法手段推广Linux,他们要求“在各级政府机构的所有系统和计算装备中只能使用自由软件”,即“由国家控股的所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自治区和企业应在归属于它们的系统和计算装备中使用自由软件”。

上述这些国家推广 Linux的做法值得学习。近年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很多推广Linux的工作,例如:科技部在863计划中大力支持Linux的开发和推广,建立了《共创软件联盟》;信息产业部在1999年7月主持召开了推广Linux的软件座谈会;中科院支持创办了红旗Linux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采纳了Linux平台……。但是和上述这些国家相比,我们推广 Linux的旗帜还不够鲜明。特别是在当前微软通过62亿元投资取得了强势的情况下,推广Linux必须加大力度。
桌面Linux平台究竟是否可用?
虽然Linux在服务器领域已被广泛采用,它在桌面计算领域还不够成熟,而且其重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应用的机会。近来桌面Linux有很大的改进,易用性和关键应用方面(主要是Office和浏览器)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例如浏览器可以采用Mozilla/Netscape、Opera、Konqueror等,Office可以采用永中公司用Java写的、跨操作系统平台的Office,或Red Office/Star Office和WPS Office的Linux版本,这样,对于电子政务等应用基本上已接近可用。
据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的测试,现在红旗、中软等公司的桌面Linux主要方面已接近于Win98的水平,不久后可以达到Win98的水平。今天我国的总体发展水平当然还不及1998年的美国,因而用相当于Win98水平的桌面Linux应该不会对我们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随着Linux愈来愈被工业界所接纳,今后的操作系统领域将是多极的,不会只是Windows一家的天下,Linux将和Windows一样成为工业界的标准之一。
回顾Windows的历史,它也是在应用过程中完善起来的,如果不让Linux有应用的机会,它永远也不可能完善,而只要给它应用的机会,它一定会很快地赶上Windows,就象在服务器领域已经做到的那样。何况微软这些年来为了Windows桌面系统投入了上万人年、上百亿美元,而中国为了Linux桌面系统只投入了微不足道的人力、物力而已。其中,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为改进Linux桌面系统所开展的“扬帆工程”可能是最大的一项投入,但即使是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项目,它的经费也只够盖一个大楼的停车场而已。
软件和足球
当韩国人在世界杯上创造足球奇迹时,他们在软件领域也创造了一个奇迹。韩国可能是当今世界上唯一没有被微软 Office垄断办公软件的国家,他们用来抗衡微软 Office的是自己的“文杰Office”,这被许多人认为还不如中国的同类产品,包括永中Office、WPS Office、Red Office等。但他们硬是应用了这个软件,硬是使它成为韩国办公软件的主流。与此相比,中国的、更好的同类软件却基本上没人应用,基本上让微软的 Office占领了办公软件市场。也许软件和足球真有点相似。

推广自主操作系统的主要障碍
目前在中国推广Linux的主要障碍是Windows的垄断。由于软件的“平台依赖性”使操作系统的切换变得非常困难,即使在电子政务等领域,应用软件很有限,但操作系统的切换仍需要下极大的努力,而只有对于信息安全的严格要求才能促成软件平台的转换。此外,微软在广告、宣传等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加上现在的教育、培训系统大多是围绕着微软的产品进行教学,人们习惯于使用微软的产品。
政府采购是扶持国产软件的主要途径
正是因为有这些障碍,推广Linux的主要途径只能是政府采购。当一个操作系统已经形成垄断时,也只有采取特殊的途径才能打破垄断,这正是美国政府状告微软的原由。而且看来连这个途径也不能达到目的,所以美国的消费团体已要求美国政府以政府庞大的采购预算来解决软件市场中的“安全与竞争”问题,而不要在法院庭上耗费时间。在美国除微软外还有许多实力强大的跨国软件公司,他们尚且要这样做,那么在中国的软件公司实力很小的情况下,当然更应该这样做了。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规定要优先采用国产软件,这将是对中国软件产业的重要支持,然而要落实这种支持,还需要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从信息安全、公众利益等方面考虑,可考虑对政府采购的软件提出一些要求,例如:必须实行源代码备案和审查;必须公开文件格式和协议;必须支持包括Windows、Linux在内的多个操作系统平台;……。
如何界定国产软件?
政府采购中还需要解决如何界定国产软件的问题。假设Windows软件由微软在中国的一个合资企业在中国登记了,它是否就能享受国产软件的待遇呢?由于目前软件登记只要给些源码备案(不作审查)就可以了,所以上述的假设也不是没有实现的可能。为此对“国产软件”应该有一些相应的规定,例如:该软件的版权唯一地属于在中国注册的公司;该软件唯一地在中国进行登记,该软件如有专利,也必须唯一地在中国进行登记;该软件的主体在中国进行开发(可以允许有部分外加工),或者该软件是开放源码软件;……。总之,国产软件如何界定?由谁界定?都是在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软件产业
几年来,我国软件产业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下,在国家计划发展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科院、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乘18号文件的东风,沿着内需拉动、整机带动的轨道,通过政府采购的扶持,较快地发展起来。正在这时,微软的62亿元投资和麦肯锡的《报告》却为中国软件产业开辟了另一条道路,使中国软件产业处在一个十字路口:究竟是在内需市场拉动下,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自主的软件产业呢,还是在与微软的合作中,发展成为Windows的下游产业呢?何去何从,人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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